漳州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
解读《关于印发常山开发区裸房专项整治示范村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9-04 10:25 来源: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

  近日,常山开发区管委办印发了《关于印发常山开发区裸房专项整治示范村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侨区办〔2019〕40号),为推进该通知的贯彻落实,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工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9〕21号)、《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委办发〔2018〕19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裸房专项整治示范村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19〕5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开发区党委、管委会的决策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基本原则。在具体实施工程中应遵循村民主体、政府引导,统一风格、彰显风貌,以点带面,连线成片,建章立制、务求长效的基本原则。

(二)明确整治内容。一是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开展裸房整治;二是提升环境,加大示范村“一革命四行动”工作力度;三是塑造能够体现农村民居和乡土气息的特色要素。

(三)强化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常山开发区裸房专项整治示范村工程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二是组织编制具有地域特色的农村村民住宅立面图集,加强“两违”查处管控;三是统筹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抓紧完善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制度;四是实行资金奖补,建立正向奖补机制,制定奖补实施细则;五是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微信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报道;六是加强督导考核,采取管区(村)自查、开发区核查的办法进行考核。

(四)明确职责分工。常山开发区管委会为裸房专项整治示范村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管区(村)承担具体直接责任,城建办、农林水办、文教卫生办、财统办、执法局、交通局、旅游局、环保局、卫计局、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承担相应职责。

三、特色亮点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以建设安全、经济、实用和美观的村民住宅为导向,通过三年努力,有效整治农村裸房,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建筑风貌。

解读机构: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城建规划办

解读人:江晴韵

联系电话:0596-8628573

链接:关于印发常山开发区裸房专项整治示范村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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