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
常山开发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常山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9-11 14:45 来源:常山开发区教育局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通知》(闽教师〔2017〕75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我局制定了《关于做好2020年常山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教育局

2020年9月9日

 

关于做好2020年常山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20〕27号)和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漳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教人〔2018〕41号)精神,现就2020年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关安排如下:

  一、注册对象

  1.依法批准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在岗教师。

2.全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聘任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的未注册人员。

  35年注册期满人员。

  二、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9月21日前

 认真做好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政策宣传的工作,完成对各单位具体负责定期注册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使用信息系统。对于证书信息不规范或证书遗失的人员应督促其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证书补发、换发或更正重发等工作。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9月21日-10月12日(10月1日-10月8期间,中国教师资格网信息系统维护关闭)

注册范围内教师本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申报,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见附件1样表,一式两份),并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三)学校集体办理(现场确认):10月13日-10月21日

  1现场确认由申请人所在学校负责。申请人须如实提交申请注册材料。所在学校负责确认申请人所提交材料(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表现鉴定表见附件2、教师资格证原件、学校或主管部门聘书或聘用合同原件等)的真实性,逐一确认《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信息的完整性并签署确认意见,同时还需登录信息系统对申请人进行网上信息确认,并给出确认意见。

  3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定期注册的人员花名册(见附件3)及注册材料报送到教育局。

  (四)教育局初审:10月22日-11月6日

教育局对学校报送的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审查,在规定时间内在信息系统中提出注册初审结论建议,并在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可根据注册建议给出注册结论。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教育局依法组织调查,并依据调查情况给出注册结论。

  三、政策规定

  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按《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规则(试行)>的通知》(闽教师〔2017〕64号)要求执行。

  常山教育局联系人:张财春,电话:8626785。

 

  附件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2.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表现鉴定表

     3.2020年常山开发区教师资格注册申报人员花名册

 

 

 

         

 

 

 

 

 

 

 

 

 

 

 

常山开发区教育局       2020年9月11印发 


附件1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样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有效身份

证件类型

 

有效身份

证件号码

 

出生日期

 

教师资格

证书号码

 

教师资格

类别

 

教师资格

任教学科

 

发证日期

 

发证机关

 

参加工作

时间

 

教师职务

(职称)

 

现任教学校聘用日期

 

现任教学段

 

现任教

学科

 

注册类型

  次注册

手机号码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承诺:本人所填写信息及提交的注册材料真实可靠。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本人签字:              

定期注册条件具备情况(由任教学校填写。对不具备的条件需简要注明原因)

1. 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口具备 口不具备

 

2. 聘用合同或录用通知

口具备 口不具备

 

3. 遵纪守法,师德良好

口具备 口不具备

 

4. 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口具备 口不具备

 

5. 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

口具备 口不具备

 

6. 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口具备 口不具备

 

7. 未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

口具备 口不具备

 

8. 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口具备 口不具备

 

所在学校

(单位)

意见

 注册申请人情况及提交的材料属实。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本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学校负责人字:         

                    日 公章

注册机构

意见

 

               公章

 

附件2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表现鉴定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身份证

 

 

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是否存在师德“一票否决”情形

 

单位意见

 

 

 

 (盖章)

                      

备注:(1)师德表现鉴定意见由所在单位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对教师的师德表现作出鉴定,字数在200字左右。(2)师德“一票否决”的情形是指《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应给予处分的十种情形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师德考核不合格的二十种情形。


附件3

2020年常山开发区教师资格注册申报人员花名册

学校(公章)          校长(签名):         填表人:     

序号

网上
报名号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

号码

教师资格种类

教师资格
任教学科

教师资格证号码

现任教

学段

师德
表现

2019年度考核结论

健康

状况

学校初审意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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