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开发区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常山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常山开发区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47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21〕73号)、《漳州市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漳房治办〔2021〕37号)和《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的补充通知》(漳房治办〔2021〕47号)等文件要求,为建立房屋结构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处置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更好地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我区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建房(含既有房屋加层、改造、装修)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衔接各管理区、村网格化服务管理整合提升工作,全面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巡查管理制度。
二、职责分工
(一)由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施爱武担任网格化巡查总负责人,依托“福建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根据需要设置管理指挥组、网格督查组、信息处置组、技术服务组等组织管理架构,统筹推进辖区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相关工作。
(二)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高振灵担任全区第一负责人,按照巡查制度等内容,负责布置和协调全区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工作推进会,协调处置巡查发现的问题。
(三)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行政正职担任巡查具体责任人,每月对辖区各级网格员责任落实和房屋结构安全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分析辖区房屋结构安全形势,及时发现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一方平安。具体推动落实挂片区域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划细划小网格单元,协调督促落实房屋结构安全有关问题的发现、报告、处置、销号闭环管理。
(四)管理区、村主要负责人担任日常巡查现场负责人,对房屋结构安全进行日常巡查,督促业主落实责任,及时解决或上报突出问题。
(五)管理区、村包点村干部担任巡查“哨兵”,负责辖区所有房屋的具体情况,根据房屋三年行动方案、网格化实施办法和工作制度等文件要求,做好落实,分清分细巡查重点,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管理区、村结合实际,整合“两违”巡查、数字城管、平安综治、生态环保督察、物业小区等专业网格人员,设置专(兼)职综合网格员,对房屋结构安全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属地房屋结构的有关问题。鼓励调动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建立网格协管员制度,群策群力共同抓好网格化管理。
(六)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经贸、公安、教育、民政、文教卫、旅游、卫健、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行业职责,开展巡查管理,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做到“网格吹哨、部门联动、快速响应”,实现“多网合一、一网运行”。
三、工作标准
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应落实“一公开、三到位”:
(一)一公开。做到网格内房屋底数清楚,涉及公共安全的危险房屋信息向社会公开,全面落实房屋安全“健康绿码”制度。
(二)三到位。巡查到位、响应到位、处置到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房屋结构安全隐患“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置一起。
四、工作流程
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执行“日常巡查、现场判定、应急处置、整改整治、验收销号”五个步骤:
(一)日常巡查。巡查“哨兵”和专(兼)职综合网格员负责日常巡查,发现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公共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含群租房)、违法改扩建建筑(含加层建设),擅自开挖地下室,及房屋地基出现沉降、滑移、建筑明显倾斜、墙体出现较大斜裂缝等安全隐患的,须当场做好书面记录和拍照留存,并及时上报日常巡查现场负责人。对199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住宅房屋(小区)、低洼地段易受洪涝侵害房屋要加强巡查。
(二)现场判定。巡查具体责任人通过日常巡查现场负责人或专(兼)职综合网格员上报的安全隐患信息,或收到各级举报热线、网上舆情、媒体曝光、视频监控等转来的安全隐患信息后,要及时组织有关专家、网格员、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进行现场核实,判定房屋的隐患类别和情形,房屋信息同步上传至“福建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三)应急处置。经现场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属地管理区、村要设置房屋安全隐患警示标志,及时在“福建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更新房屋数据,列入网格化巡查重点,并提出处理意见,尽快排险解危,确保人员安全。
(四)整治整改。由开发区负总责,属地管理区、村牵头,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代管人负责,该拆除的一律拆除、该鉴定的一律鉴定、该修缮加固的一律修缮加固,安全隐患消除后才能投入使用。该鉴定的应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该修缮加固的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对疑难复杂问题,总网格管理员负责召集相关部门和管理区、村协调整治整改。
(五)验收销号。由开发区牵头,组织住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房屋结构安全隐患验收小组,对完成安全隐患整治整改的房屋进行验收销号,并及时在“福建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更新房屋信息。
五、经费保障。开发区财政要进一步加强保障房屋结构安全巡查执法、安全鉴定、解危救助、应急处置及宣传教育等专项经费,并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六、加强培训。开发区要加强对各级网格员、专业干部的业务培训,建立培训制度,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活动,确保对“两违”、施工安全隐患、既有房屋加层和影响结构安全装修等重点问题有能力发现和甄别,切实提升网格员的业务能力,充分发挥网格员在基层网格化管理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