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房住不炒”的决策部署和落实落细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综规〔2022〕7号)《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实施购房补贴工作细则>的通知》(漳建房〔2022〕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消费实施购房补贴的意见。
二、工作目标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房住不炒”的决策部署和落实落细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满足人民群众居住需求。
三、主要内容
包含七个方面:
一是购房补贴的交易标的。是指我区内的新建普通商品房。
二是购房补贴的优惠对象。在我区内购买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新建普通商品房(不含二手房)的购房人。
三是购房补贴的标准。按120元/㎡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给予补贴。
四是购房补贴的时限。本购房补贴优惠政策实施时间为本意见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对在该期限内购买的购房人进行补贴。
五是购房补贴的办理流程。(1)购房人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2)区相关部门受理流程。
六是购房补贴的发放时间。(1)全额缴纳购房款的购房人购房补贴发放时间;(2)非全额缴纳购房款的购房人购房补贴发放时间。
七是其他事项。(1)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本意见实施之前已完成商品房网签的不享受本优惠政策;(3)已领取购房补贴的,若要办理退房,必须全额退还已领取的购房补贴;(4)本意见实施期间,同一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优惠政策;(5)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完全责任。
四、保障措施
《意见》围绕购房补贴的交易标的、购房补贴的优惠对象、购房补贴的标准、购房补贴的时限、购房补贴的办理流程、购房补贴的发放时间、其他事项等7个方面制定保障措施,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2年12月31日止。
解读单位: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解读人:施津津
联系电话:0596-8629963
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2022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