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自然资发〔2020〕21号)精神,常山开发区于2020年底启动《规划》编制工作。
二、出台依据
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编制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要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依据,同时也参考了其他各部门所涉及的相关规定和意见建议。
三、出台目的
编制本《规划》是为指导常山开发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为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提供重要依据。同时方便其他各部门相关规划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相衔接。
四、主要内容
《规划》共划分八章,主要内容为:
(一)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二)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目标
(三)第三章 矿产资源产业发展
(四)第四章 矿产资源勘查
(五)第五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六)第六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绿色矿山建设
(七)第七章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八)第八章 规划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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