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提升城乡建设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提高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根据深化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修订完善《漳州市特殊类别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原漳建城〔2019〕87号废止。
执行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径向漳州市住建局反映。
附件: 漳州市特殊类别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相关文件:解读《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漳州市特殊类别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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