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2022年底前要编制并公布国家、省、市、县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构建形成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闽政办〔2022〕50号),常山开发区审改办牵头组织开发区各办局,市县直有关部门从《漳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中认领由我区实施的事项,通过多次征求开发区各办局,市县直有关部门意见、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形成常山开发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二、清单情况
经梳理,《常山开发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确认常山辖区范围内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137项,并逐项明确了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其中,开发区各办局125项;市县直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12项。
三、工作措施
为确保清单落地实施并做好动态调整,提出三条工作措施。
一、全面施行行政许可清单。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坚决防止行政许可“明减暗增”。开发区审改办要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会同事项主管部门及时纠正变相许可行为。
二、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对清单内事项要逐项明确监管主体,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对调整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健全管理机制,严格审查把关,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
三、落实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
解读机构:常山开发区经发局
联 系 人:石宝福
联系方式:0596-8627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