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考评原则

2.考评期限
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结合层级指导、上级督检查,实行“季度考评、半年考评、年终汇总考评”。
3.考评对象
16个县(区)、开发区(投资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中,芗城区含金峰开发区,龙文区含蓝田开发区。

4.考评内容
考评按100分制设置,主要内容含:
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工作开展情况(10分);
上级主管部门层级指导、督检查等情况(15分);
发生质量安全生产事故(25分);
组织样板观摩和培训(4分);
远程视频监控系统(5分);
智慧工地建设(10分);
工程电子数据化管理(6分);
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纳管(5分);
加分项(推优评先、行政处罚、正向激励)(20分);
减分项(通报批评、未落实根治欠薪各项制度、“双随机”检查项目的记分分值偏差过大等),按百分制进行考评。

5.考评方式及考评结果运用

6.修改内容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根据《考评办法》,坚持忠于职守、履职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落实“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提升年”活动和“七比一看”竞赛,抓住质量、安全关键节点,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层级指导,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抓好在建项目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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