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安然燃气有限公司:
关于贵司调整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申请书我区已收悉。
为保障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和《福建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闽价商〔2017〕242号)》文件规定,经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同意,常山开发区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参照《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云发改〔2023〕1号文)销售价格标准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为1.217元/立方米(含税)。
2.完善终端用户销售价格联动机制。按照《福建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的要求。当天然气价格连续3个月内累计上浮或下浮幅度超过20%,或1年周期内上浮或下浮幅度超过10%时,终端用户销售价格应按以下计价方式做相应调整。
联动调整额=计算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基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
联动调整后的销售价格=现行价格+联动调整额
3.上调非居民用气价格(最高销售价格由原来5.99元/立方米上调为5.991元/立方米),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安然燃气有限公司可在不超过最高销售价格的前提下与用户协商确定具体销售价格。
4.下调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原来4.297元/立方米下调为4.159元/立方米)。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用气价格。
5.执行时间: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6.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安然燃气有限公司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及时向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报送天然气价格和销售数量等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保障安全稳定供应。
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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