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办局、市县直单位:
根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购房补贴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漳建房〔2023〕3号)和《常山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常山开发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常政规〔2023〕5号)有关要求,经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常山开发区购房补贴工作实施细则》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25日
常山开发区购房补贴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购房补贴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漳建房〔2023〕3号)和《常山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常山开发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常政规〔2023〕5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确保“购房补贴工作”落实落细,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促进开发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交易标的
1.新建商品房:是指开发区内的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但不包括车位、车库、定向商品房、拆迁安置房(含扩购)、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商品厂房。
2.新建商品住房:是指开发区内的新建商品住宅,不包括定向商品住房、拆迁安置住房(含扩购)、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
3.二手住房:是指开发区内已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后进行交易的住宅(不含法拍房、抵债房)。
4.二手房:是指开发区内已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后进行交易的房产,含住宅、非住宅,但不包括车位、车库、商品厂房。
5.首套商品住房:是指以家庭(含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为单位、以开发区为区域,购买的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购房人(家庭)卖掉唯一住房后再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视同首套。
二、适用范围
1.购买开发区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按《若干措施》规定标准享受购房补贴。
2.购买开发区二手住房的购房人,按《若干措施》规定标准享受购房补贴。
3.购房人(家庭)因改善住房需求而“卖旧买新”的,按《若干措施》规定享受购房补贴,“卖一买一”、“卖一买二”、“卖一买多”的,享受一次补贴;“卖二买一”、“卖多买一”的,最多可享受两次补贴。
4.共同购房人中既有开发区户籍又有非开发区户籍的,就高适用非开发区户籍的购房补贴标准。
5.购房人为法人单位的,不享受购房补贴。
三、受理时限
1.补贴时限
(1)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若干措施》印发之日起(2023年1月1日至本文件印发之日前可参照本文件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止,新建商品房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的,可申请补贴。
(2)购买二手住房补贴:《若干措施》印发之日起(2023年1月1日至本文件印发之日前可参照本文件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止,二手住房完成转移登记的,可申请补贴。
(3)“卖旧买新”补贴:《若干措施》印发之日起(2023年1月1日至本文件印发之日前可参照本文件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止,二手房完成转移登记后,新建商品房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的,可申请补贴。
(4)人才购房补贴:《若干措施》印发之日起(2023年1月1日至本文件印发之日前可参照本文件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止,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或首套二手住房完成转移登记的,可申请补贴。
2.受理时限:申请购房补贴时限为新建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或二手房完成转移登记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补贴。
四、办理程序
(一)购房补贴的受理单位为市房产交易中心常山分中心。(二)购房人提出申请,有共同购房人的需共同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房
(1)购房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非常山户籍人员需提供)、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须提供原件核对)。
2.购买二手住房
(1)购房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须提供原件核对);
(3)申请人缴纳的地方级交易负担费用凭证原件,即买方契税证明和不动产转移登记费发票。
3.出售二手房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卖旧买新”)
(1)购房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须提供原件核对);
(3)出售二手房属开发区外的,需提供出售二手房所在地房产交易部门出具的证明(明确出售房屋坐落、原权利人、转移登记时间等);
(4)由配偶或其子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或其他证明。
4.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
(1)购房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银行卡身份证、全日制大学毕业证书或专技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须提供原件核对);
(3)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的家庭不动产查询信息表原件;
(4)社保缴交记录(连续缴交6个月,且当前必须在缴)。
(三)市房产交易中心常山分中心对购房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月将相关材料及购房补贴汇总表提交区建设局复核。
(四)区建设局复核后,按月将发放购房补贴汇总表报送区财政局。
(五)区建设局按月将发放购房补贴汇总表送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将购房补贴划转至申请人名下账户(共同申请人的,需由共同申请人指定其中1人名下账户作为收款账户)。
(六)区建设局要申请追加2023年度预算,确保购房补贴资金及时到位。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完全责任。骗(套)取购房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追缴已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享受补贴的购房人退房的,应退还补贴并凭退补票据办理退房手续。
附件:1.“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2.购房补贴申请表
附件1
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按学校代码排序)
北京大学:(自主确定建设学科并自行公布)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 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中国史、统计学、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清华大学:(自主确定建设学科并自行公布)
北京交通大学:系统科学
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力学、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北京理工大学: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兵器科学与技术
北京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史、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矿业工程
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作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草学
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学、林学
北京协和医学院: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地理学、系统科学、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戏剧与影视学
首都师范大学:数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
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
中央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应用经济学
外交学院:政治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学
北京体育大学:体育学
中央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
中国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学、设计学
中央戏剧学院:戏剧与影视学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
南开大学:应用经济学、世界史、数学、化学、统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天津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化学工程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
天津工业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
天津中医药大学:中药学
华北电力大学:电气工程
河北工业大学:电气工程
山西大学:哲学、物理学
太原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内蒙古大学:生物学
辽宁大学:应用经济学
大连理工大学:力学、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
东北大学:冶金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工程
吉林大学:考古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延边大学:外国语言文学
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世界史、化学、统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哈尔滨工业大学:力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
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
东北农业大学:畜牧学
东北林业大学:林业工程、林学
复旦大学:哲学、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 生态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同济大学:生物学、建筑学、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环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设计学
上海交通大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工商管理
华东理工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
东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
上海海洋大学:水产
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药学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生态学、统计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
上海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
上海体育学院:体育学
上海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
上海大学:机械工程
南京大学:哲学、理论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大气科学、地质学、生物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矿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东南大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生物医学工程、风景园林学、艺术学理论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南京理工大学:兵器科学与技术
中国矿业大学: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
南京邮电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
河海大学: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江南大学: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南京林业大学:林业工程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气科学
南京农业大学:作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
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
中国药科大学:中药学
南京师范大学:地理学
浙江大学:化学、生物学、生态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农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园艺学、植物保护、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农林经济管理
中国美术学院:美术学
安徽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球物理学、 生物学、科学技术史、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安全科学与工程
合肥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厦门大学:教育学、化学、海洋科学、生物学、生态学、统计学
福州大学:化学
南昌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山东大学: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临床医学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科学、水产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郑州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临床医学
河南大学:生物学
武汉大学:理论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地球物理学、生物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口腔医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华中农业大学:生物学、园艺学、畜牧学、兽医学、农林经济管理
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
湘潭大学:数学
湖南大学:化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
中南大学:数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矿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
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学
中山大学:哲学、数学、化学、生物学、生态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工商管理
暨南大学:药学
华南理工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华南农业大学:作物学
广州医科大学:临床医学
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医学
华南师范大学:物理学
海南大学:作物学
四川大学:数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
重庆大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土木工程
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工程
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
西南石油大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成都理工大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四川农业大学:作物学
成都中医药大学:中药学
西南大学:教育学、生物学
西南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
贵州大学:植物保护
云南大学:民族学、生态学
西藏大学:生态学
西北大学:考古学、地质学
西安交通大学:力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
西北工业大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长安大学:交通运输工程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植物保护、畜牧学
陕西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
兰州大学:化学、大气科学、生态学、草学
青海大学:生态学
宁夏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石河子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宁波大学:力学
南方科技大学:数学
上海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中国科学院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国防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
海军军医大学:基础医学
空军军医大学:临床医学
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