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
解读《常山开发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3-10-25 11:50 来源: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

近日,常山开发区管委会印发了《常山开发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常政规〔2023〕5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促进开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
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漳政办规〔2022〕1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提出常山开发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二、工作目标

为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促进开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

三、主要内容

包含七个方面:

一是实施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对在开发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家庭),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实施购房补贴。

二是实施购买二手住房补贴。对在开发区购买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在二手住房完成转移登记后,实施购房补贴。

三是支持“卖旧买新”改善住房。二手房卖方出售开发区二手房后,由本人、配偶或其子女在开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二手房完成转移登记、新建商品住房备案后,实施购房补贴。

是实施人才购房补贴。在开发区就业且在开发区已缴交社保满6个月的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还可享受学历(职称)购房补贴(只享受其中一种,就高不重复)。

是实施二手房“带押过户”。施行“带押过户”模式,促进二手房交易更安全、更便捷。

六是进一步规范车位销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已购买的车位、车库在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后,可向社会公开出售。

七是其他事项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3年1月1日至本文件印发之日前可参照本文件执行,主要内容第一至第四项措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其他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若享受补贴的购房人退房的,应退还补贴并凭退补票据办理退房手续。对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同类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如与开发区已出台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四、保障措施

若干措施》围绕实施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实施购买二手住房补贴支持“卖旧买新”改善住房、实施人才购房补贴、实施二手房“带押过户”、进一步规范车位销售、其他事项7个方面制定保障措施,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促进开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3年1月1日至本文件印发之日前可参照本文件执行,主要内容第一至第四项措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其他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解读单位:常山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

解读人:施津津

联系电话:0596-8629963

 

 

 

常山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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