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促进开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漳政办规〔2022〕1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具体如下:
(一)实施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对在开发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家庭),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实施购房补贴。
(二)实施购买二手住房补贴。对在开发区购买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在二手住房完成转移登记后,实施购房补贴。
(三)支持“卖旧买新”改善住房。二手房卖方出售开发区二手房后,由本人、配偶或其子女在开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二手房完成转移登记、新建商品住房备案后,实施购房补贴。
(四)实施人才购房补贴。在开发区就业且在开发区已缴交社保满6个月的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还可享受学历(职称)购房补贴(只享受其中一种,就高不重复)。
(五)实施二手房“带押过户”。施行“带押过户”模式,促进二手房交易更安全、更便捷。
(六)进一步规范车位销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已购买的车位、车库在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后,可向社会公开出售。
以上政策旨在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促进开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
相关链接:《常山开发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常政规〔20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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