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山开发区管委会印发了《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与方法的通告》(常政规〔2023〕 号),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切实加强我区新形势下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遏制乱捕滥猎行为,强化野生动物源头管理,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结合我区野生动物资源状况及其栖息繁衍规律,特制定此文件。
二、文件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三、工作目标
加强我区新形势下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四、文件主要内容
《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与方法的通告》主要内容包括禁猎区及禁猎期规定、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与方法、禁猎对象。
(一)禁猎区与禁猎期
1.禁猎区。全区管辖区内的自然保护区(小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沿海防护林带、生态公益林、重要湿地、鸟类迁徙通道、水库、旅游区等重点区域。
2.禁猎期。兽类野生动物禁猎期为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鸟类、两栖类、爬行类野生动物全年禁止狩猎。
(二)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与方法
1.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主要有:军用武器、体育运动枪支、土枪、地枪、气枪、排铳、弹弓、弓弩、毒药、麻醉药、炸药、铁夹、地弓、吊杠、电捕、猎套、网具、电子诱捕装置、粘网(又叫捕鸟网)、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铁笼及其他危害人畜安全的猎捕工具和装置。
2.禁止使用的方法主要有: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或者使用火攻、烟熏、挖洞、设陷阱、捡蛋、捣巢等方法猎捕。
(三)禁猎对象
禁猎对象主要是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公布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及福建省重点和省一般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陆生野生动物。
对违反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由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含预防和控制野生动物危害等)、疫病监测防控、航空安全保障等法定特殊情形确需猎捕的,应依法申办批准手续。
五、《通告》中的专有名词解释
禁猎区:禁猎区是为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在法定的时期内禁止狩猎的特定地区。
禁猎期:禁猎期是指一定时间期限规定,禁猎期的目的在于保证野生动物能够保持良好地繁衍的环境,使其正常发展,保持并增加种群数量,供人们永续利用。
解读单位: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林水局
解读人:刘子璇
联系电话:0596-8628098
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林水局
2023年12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