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
关于上报实际种粮农民补贴资金的通知
2024-09-27 16:42 来源: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农林水局

关于上报实际种粮农民补贴资金通知

 

开发区各管理区、社区、村: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20号)及《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通知》、《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出台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七条措施的通知》(常政规〔2023〕2号)等文件精神,特别是开发区配套种粮补贴标准200元/亩,抛荒撂荒耕地复垦、山垅田复垦后种植粮食作物相对集中连片5亩以上市级补助600元/亩,开发区再一次性补助300元/亩,耕地退果、退茶、退林、退塘等还粮用于种植粮食作物相对集中连片20亩以上(退塘还粮5亩以上)市财政补贴标准1500元/亩补贴资金等补助标准。

请各管理区、社区、村根据2023年农林水局印发的《种粮补助政策汇编》,组织做好登记、申报、审核、汇总、验收等材料工作,并将明细表于1015日前送至开发区农林水局,确保我局向上争取补贴资金并及时发放到位。

             

 

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林水局

         2024年9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