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各管理区、社区、村: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现四个多样性目标,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全省重点区域林相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林文〔2022〕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及“三票融合”方案,推行“桉改票”制度,进一步优化林分结构、改善森林林相,推动造林绿化高质量发展,制定了《常山开发区全域林相改善行动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常山开发区全域林相改善行动方案(试行)》
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6日
常山开发区全域林相改善行动方案
(试行)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现树种多样性、林分多样性、林相多样性、生物多样性的目标。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全省重点区域林相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林文〔2022〕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及“三票融合”方案,推行“桉改票”制度,进一步优化林分结构、改善森林林相,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推进林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目的
为解决我区桉树种植面积较大,林分结构简单,密度相对较大,树种单一性问题突出,生物多样性低,生态防护功能差,极易大面积暴发疫情的问题,在“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基础上,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全省重点区域林相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林文〔2022〕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及“三票融合”方案制定本行动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一)适地适树,因地制宜。根据土地周边环境特点,改种适合我区种植的主要用材树种、乡土树种(如香樟、藜蒴、红锥、米锥、荷木、闽楠、枫香、山杜英、火力楠、黑木相思、桃花心木等优良乡土阔叶树种),商品林地可适当种植木本油料、中药材等经济作物。
(二)分期实施,稳妥推进。依法依规推进桉树林改造工作,优先改造饮水源周边、省三级生态公益林、村庄一重山、乌山旅游大道一重山、主要流域一重山及直接影响到群众生产生活的桉树林。
(三)政府主导,群众参与。遵循保护生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原则,既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又坚持以林农为主体,尊重群众意愿,共建共享林业生态成果,形成“政府统筹、各村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改造区域范围
开发区全域纳入林相改善范围,划分为禁止经营区、限制经营区和科学经营区,实行分类管控。
(一)禁止经营区。将乌山水库(乌山天池)一重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林地划为禁止经营区,以面向杜塘水库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一面坡的林相改善为重点,严禁在禁止经营区种植(新种或萌芽更新)桉树,对现有桉树林通过赎买、租赁、置换等方式收储桉树商品林并改造,建立逐步退出机制,采取全面停伐、探索收取生态补偿费等方式,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造桉树商品林后建设生态公益林储备库。
(二)限制经营区。将梅州溪、山美溪、竹港溪(常山河段)主要支流两岸平地1公里或山地第一重山脊的林地,村庄、铁路、高速、国省道两旁平地100米或山地第一重山脊的林地,环城市周边第一重山脊的林地划为限制经营区,限制生产经营活动。结合<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优先选用抗逆性强、根系发达、固土能力强、防护性能好的树种,采用混交或块状混交的方式,搭配合理比例景观树种。
1.梅州溪、山美溪、竹港溪(常山河段)主要支流两岸林相改善。推荐桉树采伐后改种米老排、灰木莲、相思树等树种,提高森林水土保持、水源涵养能力。改造后可适度发展林下种植、林业碳汇、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绿色经济,实现木材利用为主向非木质利用转变。
2.省三级保护生态公益林林相改善。可以采取小块状皆伐或带状皆伐等方式合理改造,引导形成复层混交林,逐渐恢复其生态系统功能,提高其生态效益。
3.村庄一重山林相改善。可以结合森林城镇创建、城郊型森林公园建设、郊野森林步道建设、树种结构调整和有害生物除治。
4.乌山旅游大道及旅游景点两侧一重山林相改善。突出主要节点的森林景观提升,选择花(叶)色鲜艳、生长快、生态功能好的树种,塑造连片大色块、多色调、富有区域特色的不同林相。
(三)科学经营区。将其余区域划为科学经营区。经营区内桉树采伐后,推荐种植周期16年以上的黑木相思、马大相思、米老排、灰木莲等速生、珍贵、阔叶树种。
四、改造要求
禁止经营区内全面进行桉树改造,禁止新种或萌芽更新桉树;限制经营区采用竞标获取“桉改票”的方式按比例进行改造;鼓励科学经营区内桉树按比例进行改造。
五、改造采伐流程
按全区每年采伐指标,制定采伐计划,分三类情况指导林农采伐,其中10%采伐指标用于保证灾害性林木采伐清理需要,20%采伐指标用于20亩以下小面积采伐申请(按《常山开发区小额面积林木采伐改革实施方案》执行)。总采伐指标70%,共5409立方米约1200亩,设立“桉改票”专项指标,每张票为50亩,采用竞标方式获得。每季度下放指标,每季度开展一次。其中,申请采伐面积为20-50亩的,改造比例须达到60%以上;申请采伐面积为50亩及以上的,改造比例须在40%以上。具体流程为:
(一)分批发布指标。农林水局根据年度采伐指标及上年度剩余采伐指标,于每季度首月月初发布可申请采伐告示,每季度按需下放可申请指标。上季度未使用的指标将流转至下季度使用。
(二)林农按需申请。可申请指标公示10个工作日内,林农可按需求向农林水局提交申请表,明确采伐亩数(原则上不少于50亩),并签订《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桉树改造承诺书》《林木采伐安全生产承诺书》,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林木采伐申请表、林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材料(见附件1、2、3)。
(三)竞标获取“桉改票”。农林水局在汇总林农申请采伐数量后,组织召开“桉改票”(见附件4)竞标会,所有申请采伐林农皆可参与公开竞标,竞标以林相改种比例为标准,进行每轮的竞标评标主要是按改造比例高低排列,比例高者获得“桉改票”,按每季度下放计划指标竞完即止。竞不到者可参与下一季度的竞标。
(四)采伐证申请。获得“桉改票”者即可向农林水局申请办理采伐证。
(五)“桉改票”的使用。获得一张“桉改票”即可获得50亩的采伐指标。采伐完后,林农必须按竞标承诺改造比例及时完成林相改造。为鼓励林农更多更快进行改造,主动提高桉改比例并按要求改造完成的林农可得到比例兑现成相应亩数的“桉改票”奖励,作为下一轮采伐的额外指标。
(六)按比例完成改造。林农按承诺比例将桉树林改种成适应我区的用材树种、乡土树种、珍贵树种(见附件5)。完成桉树改造验收的禁止经营区给予财政一次性补助800元/亩;限制经营区给予财政一次性补助600元/亩;科学经营区给予财政一次性补助400元/亩。未按照桉树改造承诺书要求进行改造的,开发区管委会将依据林农签订的承诺书不再办理该地块采伐证。违反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六、伐区安全工作
各林木所有者实施采伐前应做出安全生产承诺,签订《林木采伐安全生产承诺书》,并严格做好采伐安全相关工作,确保生产经营过程安全。
附件:1.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桉树改造承诺书
2.林木采伐安全生产承诺书
3.林木采伐申请表
4.“桉改票”模板
5.桉树改种树种名录
附件1
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桉树改造承诺书
编号:
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常山开发区全域林相改善行动方案(试行)》要求,为推进桉树林分改造,优化林种树种结构,确保林地可持续利用,保持生态平衡和物种多样性。本人(公司)郑重向贵单位承诺以下事项:
一、权属信息
该地块林地权属人为 ,林权证编号为 ,林木权属人为 ,收益方为 。
二、桉树改造承诺约定内容
(一)桉树改造地点: 管区(村),小地名为 。
(二)桉树申请砍伐面积其中改造面积 亩,更新补植 亩,四至范围: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详细范围见红线地形图。
(三)改造完成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
(四)改造种植树种名称:
(五)改造比例: (按照竞标后确定的比例)
三、桉树改造其他约定
本人承诺:严格按照申请面积进行采伐,在约定改造完成期限内按要求除掉桉树树桩并改种其他树种,不在改造地块上种植桉树或萌芽更新。改造完成后,向农林水局提出验收申请,验收不合格的在三个月内完成整改。若验收不合格后又整改不到位或直接违反桉树改造承诺的,本人承诺不再申请办理该地块的采伐许可证且不流转该地块林地经营权及林木。如违反本承诺,隐瞒真相或欺骗地转让林地经营权及林木,本人愿意无条件赔偿第三方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此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共三份,开发区管委会、开发区农林水局、承诺人各执一份,承诺书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承诺人必须严格遵守。
附:桉树改造范围红线地形图
林地承包人(林权证)签名:
林木权属人签名:
签订日期:
附件2
林木采伐安全生产承诺书
本人系常山开发区 管理区、村 林班 大班 小班 伐区的林木所有人,是本伐区采伐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伐区林木采伐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本人已知晓《常山开发区农林水局关于加强林木采伐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的内容,为了确保林木采伐安全,预防采伐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遵守《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服从林业部门监督管理,严格按照采伐证规定进行采伐,不超证采伐林木。
二、在取得采伐证后采取如下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后方进入伐区采伐作业:
1.对采伐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采伐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伐区作业。
2.指定一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伐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3.施工前划定安全作业警戒线,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闲杂人员进入警戒线内。
4.采伐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5.伐区内作业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三、遵守国家劳动法律规定,不雇佣十六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按国家规定及时为雇工足额购买工伤、意外伤害等保险,保证在人员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能得到有效赔偿,不雇请老、弱、病、残、智障人员从事木材采伐、运输作业,杜绝工人带病、带伤进行采伐、搬运木材。
四、不雇请无牌照和有安全隐患车辆及无驾照人员运输木材,不超载运输,不在危险路段装运木材。
五、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杜绝发生森林火灾。
六、采伐期间若出现安全事故由本人自行负责,并且保证及时妥善解决。
七、积极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在未消除安全隐患前不作业。
本人均明白本承诺之意思并自愿受其约束。
承诺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3
林木采伐申请表
申请人 | 姓名/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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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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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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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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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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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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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 姓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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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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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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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项 及内容 |
(须注明林权证编号、申请采伐面积及比例) | |||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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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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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桉改票”模板


附件5
桉树改种树种名录
一、适宜山地大面积造林的树种
火力楠、米老排、红锥、木荷、闽粤栲、杉木、福建柏、柳杉、楠木、湿地松、台湾相思、马占相思、卷荚相思、厚荚相思等。
二、适宜平原和山地沟谷两旁造林的名贵和乡土树种
香樟、重阳木、降香黄檀、印度紫檀、桃花心木、沉香、土沉香、菠萝蜜等。
三、福建省主要栽培珍贵树种参考名录
香樟、楠木、花榈木、降香黄檀、印度紫檀、光皮桦、西南桦、锥栗、青钩栲、红锥、厚朴、格木、马褂木、福建柏、银杏、南酸枣、乳源木莲、福建含笑、深山含笑、乐昌含笑、火力楠、米老排、红豆树、乐东拟单性木兰、秃杉、南方红豆杉、柚木、香椿、观光木、香榧、福建山樱花、桃花心木、麻楝、非洲楝、花红天料木、枫香、桂花、天竺桂、柳杉、罗汉松、铁刀木、桢楠、赤皮青冈、榉树、木荚红豆、土沉香、大果紫檀、福建青冈、少叶黄杞、水青冈、紫楠、红花香椿、黄连木、半枫荷、金钱松、油杉、江南油杉、托里桉、大花序桉、卷荚相思、蓝果树、黄枝润楠、卷斗青冈、钩栲、蕈树、檫树、刨花楠、钟萼木、青钱柳、百日青、浙江楠、木荷、红椿、黄檀、青冈、米槠、丝栗栲、石栎、沉水樟、黑木相思。
四、混交树种
尾巨桉×大花序桉、尾巨桉×托里桉、桉×米老排、桉×咖啡、桉×五指毛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