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常政规〔2024〕3号
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闽公审办〔2024〕3号)文件要求,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经审查研究,决定对《关于印发<常山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侨区〔2021〕64号)进行废止。
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闽公审办〔2024〕3号)文件要求,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经审查研究,决定对《关于印发<常山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侨区〔2021〕64号)进行废止。
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