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
常山开发区2025抛荒撂荒复耕复垦种粮补助政策
2025-03-25 16:00 来源: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

常山开发区2025抛荒撂荒复耕复垦种粮补助政策

一、文件依据:

1.《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通知》(漳政办规〔2022〕14号)

2.《关于印发〈漳州市抛荒撂荒耕地复耕复垦种粮补助政策实施方案〉〈漳州市新流转土地改种水稻补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农综规〔2022〕3号)

3.《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出台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七条措施的通知》(常政规〔2023〕2号)

二、补助对象:

补贴对象为新型经营主体、种植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一地块只能由一个农业主体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三、补助内容:

对抛荒撂荒耕地复耕、山垅田复垦后,用于种植水稻、甘薯、马铃薯、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且相对集中连片种植面积5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补贴。

四、补助标准:

在市级财政当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600元/亩的基础上,开发区财政当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300元/亩(实施时间内只补助一次)。

五、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补助对象向种植地所在村自主申报。

2.村级登记公示。管理区(居、村)委会根据主体申报情况进行申报登记,逐项核实补助面积、“一卡通”或银行账号、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在村级公示栏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补助对象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盖章确认上报开发区。

3.开发区汇总审核发放。开发区农林水局审核无误后汇总确认并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联合财政部门行文报送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市级补助资金下达后,由开发区农林水局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账户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咨询电话:0596 - 8627129(常山开发区农林水局)

监督电话: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常山开发区农林水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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