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32号)、福建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印发<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闽就服〔2022〕20号)文件精神,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实际缴费额的50%给予补贴。经区人社部门复审通过,2025年度年第一批符合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共14人67248.68元。现将相关内容予以公示。
如对该人员的申请资格有异议,可直接向常山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人社)举报。举报可来人、来电或来信反映情况。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举报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日—12月10日
受理电话:8626035
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附件1:2025年第一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汇总表
常山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人社)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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