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办《关于审批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山美溪及竹港溪堤防段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常侨区农林水[2021] 1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山美溪及竹港溪堤防段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请你办会同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妥善做好后续有关工作,切实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
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